曾蔭權提名授勳  除何周禮外亦有嚴迅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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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1/25 17:06

最後更新: 2017/01/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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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林宇翔攝)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時任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下午接受辯方盤問時確認,除公務員及政府官員外,公眾人士及團體亦可向決策當局、特首或特首辦作建議,而特首及特首辦平均每年會收到至少50至60個建議。辯方又問及今早麥作供時指,曾蔭權於2011年2至3月指示他向當局建議提名3至4名人士獲授勳,當中有多少人是由特首本人建議,麥回答指不肯定,但記者當中有部分是由特首本人建議。對於辯方問及並非由特首本人建議的人士或有相關文件作支持,麥表示應該沒有,亦不記得有與何周禮相關的文件。

辯方又於庭上指出,當年曾蔭權向發展局建議提名獲授勳的建築界人士,除了何周禮外的另一人是知名建築師嚴迅奇,而最後嚴獲頒銅紫荊勳章,麥同意說法。

麥在作供時另確認,在委員會向特首提交的獲授勳或嘉獎名單上,並無提及室內設計師何周禮牽涉在曾蔭權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設計工程。麥又供稱他首次知悉何周禮為曾蔭權的大宅作設計,是在2012年2月事件被傳媒曝光後,但他當時對此事並無印象,因為他只關注自己需跟進的事。

麥又供稱他為回應傳媒及獨立委員會的查詢,曾向特首查問其內地及澳門之行的目的,而特首辦對特首的私人行程並無紀錄。